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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我小氣ㄇ?
我想我只是想堅持我自己的原則罷~
花了15塊買了一份報紙,
自己都還沒看就被別人拿走,
看完也沒收好就丟在早餐店,
15塊或許真的不是什麼大不了的錢,
但如果你買10份呢?100份呢?
不是你自己的東西卻不懂的好好保存,用完棄之如敝土,
任誰看了都會不高興吧!!?更何況是物主?
死小良居然我這樣很小氣,
我不是小氣,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原則和堅持,
我今天care的是拿走沒有事先告知,用完不歸還物主,
這是一種基本禮貌ㄟ!小地方都做不好也做不到,
將來出社會你要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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