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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我小氣ㄇ?

我想我只是想堅持我自己的原則罷~

花了15塊買了一份報紙,

自己都還沒看就被別人拿走,

看完也沒收好就丟在早餐店,

15塊或許真的不是什麼大不了的錢,

但如果你買10份呢?100份呢?

不是你自己的東西卻不懂的好好保存,用完棄之如敝土,

任誰看了都會不高興吧!!?更何況是物主?

死小良居然我這樣很小氣,

我不是小氣,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原則和堅持,

我今天care的是拿走沒有事先告知,用完不歸還物主,

這是一種基本禮貌ㄟ!小地方都做不好也做不到,

將來出社會你要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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